做律師,還能有夢想嗎?

法律學院內,法律系學生大多滿腔熱忱,都說讀法律是為了爭取公義。

甚至曾有實習大律師,在法庭內偷偷拍照,配以 “Some day I will do justice”的標題上載至FB,惹來違法質疑。據說,這位實習大律師最終亦成功執業。未知這位大律師在今天,是否依然保持這股熱誠?

常有人批評律師眼中只有錢,事事收錢,不是真誠地為當事人謀福祉。也有人批評律師就會鑽空子,為了當事人,不擇手段達到目的。
毋庸置疑,任何行業也有「好人」與「壞人」,醫生律師如是。而任何行業的從業者,定必要求獲得合理報酬,而視乎市場需求、能力高低、聲望與信譽,各有不同,只要合情合法合理,亦無可厚非。

任職律師多年,自行開業也有一段時間,案量積沙成塔,經驗與日俱僧。正如所有「老闆」,對自己及同事,確實在商業上有一定責任。然而,我從來不認同一些律師行家所言,說從事法律單純為了金錢。

做律師,沒有一點使命感,面對恆常的挑戰,難以持續前行。

夢想中的公義,不一定只發生在那些「為被誣告謀殺的清白者義務抗辯」的極端例子。

只要細心查看,用心感受,其實公義與夢想,或許每日都在實踐。普通法的民事法律原則,常言「公平、公義、合理」(fair, just and reasonable)。 從事法律專業者,應時常反思:自身有否做到?

日常工作,應全力以赴;多鑽研法律,爭取成為領域內頂尖的執業者;以禮待人,包括對待當事人,以及所有在工作上會接觸的人。做到以上,而且很Consistent地進行,確實不容易。應時刻提醒自己,以及鼓勵身邊同事以此為目標。

法律訴訟,從來無人能保證結果,但如能做到以上,即使結果未如人意,亦問心無愧。如能為當事人爭取到滿意結果,偶爾獲當事人嘉許,更頓感工作有使命,有意義。

無論你從事什麼行業,做到「敬業與樂業」,或許夢想就在不遠處,甚至早已成真。

PS. 最近收到不少當事人的禮物籃及果籃,還是感觸良多。感謝每位信任我們的當事人,與我們一同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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