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柏豪律師事務所

案例分析

案例種類:交通意外

案情:當事人P先生,三十多歲,為幫補生計,在外賣平台接單成為俗稱「騎兵」的電單車外賣員,送餐期間在讓先前收慢停車,突然被後車撞,人倒地受傷。即場報警並召喚救護車送院救治。 送院後,醫生為P先生進行一系列檢查,沒有骨裂,手腳擦損,即日出院,病假數天。 後續持續背痛,接受物理治療一段時間。

法律方案:P先生向本行律師求助,會面諮詢後確認有基本索償理據,向疏忽的後車司機及保險公司提出索償。出律師信(Pre-action letter)後,後車司機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公司聘用律師回覆,並就傷勢提出爭議及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及證據。

結果: 雙方律師談判後達成和解,賠償包括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 (PSLA),醫藥費,總額達十萬元以上,額外賠償律師費,無需入稟。

CPH Legal後記:外賣平台外賣員遭遇意外,因其工作性質,未必屬於工傷,但依然可以向疏忽的司機索償。

法律知識 :

香港的律師專業分為「律師」(Solicitor) 及「大律師」(Barrister)。一般而言,律師從事範圍較廣泛,從訴訟 (俗稱打官司) 到準備各類法律文書等,而大律師專注出庭工作及深入的法律研究。

值得留意的是,一般而言,你不能直接聘用大律師,而必須經你的律師聘用大律師。

本行主任陳柏豪律師是香港為數不多,有在列事審訊出庭抗辯及檢控經驗的事務律師。因此,在合適的案件中,你可以節省額外聘請大律師的費用。

在一些較複雜或較嚴重案件,你可能希望聘請大律師代表出庭或給予法律意見。本行律師有豐富經驗聘請不同年資的大律師,包括多位著名的資深大律師 (Senior Counsel),在各級法院進行審訊及上訴工作。

在確定聘用本行後,本行會根據你的預算及案件複雜程度,為你制定合適的方案,並組成相應的法律團隊,在法庭內外捍衛你的法律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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