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收到香港法庭文件,被別人入禀起訴,該如何處理?

突然在家的信箱收到一個可疑的大信封。

拆開後,發現裏面有一份厚厚的文件,蓋有香港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的紅印。這意味着什麼?

這很可能代表您正被別人起訴,應盡快聘請律師索取意見及處理。然而,律師會處理什麼工作?

首先,香港的民事訴訟大致可分3個階段:

1. 訟書 (Pleading Stage) 階段

2. 非正審階段 / 案件管理階段 (Interlocutory / Case Management Stage)

3. 正式審訊 (Trial )

在收到傳訊令狀 (Writ of Summons)時,訴訟在第一階段,即訟書階段,在此階段,建議立即聘用律師進行下列工作:

1. 在收到傳訊令狀後的14天內存檔Acknowledgment of Service,通知法庭及對方您將應訊及抗辯;

2. 對方之後會存檔完整的申索陳述書 (Statement of Claim),您的律師需查閱此文件;

3. 律師將協助您整理及排列與案件有關的證據;

4. 律師將為您準備及存檔抗辯書 (Defence ) ,提出抗辯的理據及相關的案情;

5. 對方之後會存檔回覆書 (Reply) ,您的律師需要查閱此文件但無需進一步回覆

以上工作為立即需要處理的事宜,不得有誤,以免法庭直接判定您未有應訊而敗訴。

至於後續兩個階段,即 「非正審階段 / 案件管理階段 (Interlocutory / Case Management Stage) 」及 「正式審訊 (Trial ) 」的階段,律師會進一步詳細講解每個階段您需要處理的事宜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民事訴訟案件中,有 「輸家支付贏家」律師費用的原則 (costs follow the event),勝訴後可向敗訴方追討律師費用。

無論如何,無人希望碰上官司,但只要處理得宜,民事訴訟確實亦非洪水猛獸,如收到法庭文件,建議第一時間向適當的律師尋求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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