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港台電視32 《凝聚香港》訪問,講解最近大家好關心的舊樓「強拍」法律程序。在強拍程序下,舊樓業主究竟有哪些權益?
立法會三讀通過《2023年土地(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)(修訂)條例草案》,發展商收購舊樓的業權的強拍門檻,將由目前的80%-90%業權,視乎樓齡與地區,降低至65%-80%,即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餘下物業業主,連同發展商已收購的業權,以拍賣形式出售,然後拆卸重新發展。
● 收到強拍令之後,小業主應該點做?可唔可以搵律師代表自己去處理所有程序
收到強拍的法庭文件後,代表強拍案件法庭程序已經開始,已經有一系列法庭文件需要準備,而法庭亦可能已經定了指示聆訊 (call-over hearing) 的日期。
強拍的法庭文件通常是英文的,有法庭的紅色蓋章,很可能是非常厚的一疊文件,小業主收到文件的話,應特別留意,盡快聘請律師處理 。
● 如果小業主反對,或者想爭取更高嘅賠償,跟住嘅程序又係點
根據 545 章 《土地(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)條例》,小業主可反對強拍,其中一個理據,是大廈的維修狀況(state of repair) 良好,即使樓齡過50年, 依然無需拆卸及重新發展。 但根據過去案例, 絕大部分案件,法庭考慮樓宇狀況,例如保護鋼筋的混凝土碳化 (carbonation) ,或者消防設備過時,均認為大廈應重新發展。
不論小業主是否反對強拍及重新發展,或只希望爭取較高賠償,在強拍案件中,小業主需準備反對通知書 (Notice of Opposition), 證人陳述書,及專家報告等法庭文件。
不論大業主作為申請人,或小業主作為答辯人,均需傳召專家證人準備報告及作供。專家證人通常涉及三大類:建築測量師 (building surveyor),結構工程師 (structural engineer) , 及估值測量師 (valuation expert) 。
● 如果小業主無經濟能力,請唔起律師,咁可以點算
一如任何民事訴訟案件,小業主作為訴訟一方需要自行聘請律師,自行詢問費用事宜及支付律師費用。 然而,在強拍案件中,法庭考慮到小業主無緣無故被牽涉入強拍訴訟,定下了「賠償原則」,要求申請強拍一方即發展商賠償小業主花費了的律師費用。
而政府亦將成立小業主支援中心,協助小業主了解法律程序,以及聘用律師等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