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目前在香港營運,依然存在灰色地帶。
不少UBER司機駕駛的私家車,本身並未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領取「出租汽車許可證」,而其本身的第三者責任保單,亦不允許司機載客取酬。因此,UBER車輛的司機一旦遭遇交通意外,本身的第三者責任保單會失效,而司機亦會被檢控非法載客取酬及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等罪名 。
除此以外,按UBER目前的安排,UBER公司亦會另外為UBER司機額外購買專門為載客取酬而提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。
根據本行CPH Legal的經驗, 絕大部分情況下,傷者或死者家屬,依然可以聘請律師,根據這份UBER特別購買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向司機及保險公司展開索償,而不會遭遇太大技術或具體的困難。

陳柏豪律師為香港執業律師,是CPH Legal的主任律師,專門處理意外及災難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索償,工傷賠償案件,刑事抗辯及商業訴訟案件。 私人執業的同時,陳律師亦由香港政府律政司委任為外聘檢控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