窺淫罪 (影裙底) 專題

偷拍裙底照 可能被控甚麼罪名?

在香港,很多男士沉迷觀看裙底照,部分人甚至鋌而走險在街上偷拍女士裙底照,被捕後往往後悔不已。

偷拍裙底照,有機會被警方及律政司以下列罪名起訴:

  •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(Committing an act outraging public decency) 
  • 窺淫罪 (Voyeurism)

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

「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」是普通法罪行,即此罪行並不在成文的香港法例內列出,而是源於普通法法庭歷來在判案時確立的罪行。

對於未有在香港法例成文法訂明的普通法罪行,例如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,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101I條,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。

在審訊時,控方必須證明被告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,而公眾人士確實可能目睹被告的行為。而且,控方需要證明被告的行為下流、猥褻或令人厭惡至傷風敗俗的程度。 

在公眾地方例如地鐵站或商場內偷拍裙底照或影片,控方可以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起訴被告。 然而,如案件發生在私人場所,則不能以此罪行起訴。 

窺淫罪

一位我們經常合作的大律師成功在終審法院終極上訴,法庭裁定「不誠實取用電腦」罪不能再如以前廣泛使用 (俗稱萬能Key) ,例如用以起訴拍攝裙底照的罪行。

因此,香港政府緊急專門為偷拍罪行立法,制訂了香港法例第200章 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59AAB條「窺淫」罪,最高可處監禁5年。

控方在窺淫罪案件中,無需證明案件發生在公眾場所。 控方需要證明被告觀察或拍攝事主的私密部位,而被告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被觀察或拍攝。 

被起訴窺淫罪,我應該在法庭認罪嗎?

就影裙底相關罪行,包括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窺淫罪,除非有極度特殊的情況,近年律政司基本上不會同意不提證供起訴自簽守行為。

如控方證據充分,選擇在法庭認罪可能是最符合被告人利益的選擇。

在法庭認罪求情時,律師會代表您向法庭講述個人背景,犯案因由,以及悔改的誠意。考慮到這類控罪容易讓人尷尬,律師會盡量有技巧地進行求情,盡量減低現場傳媒報導的風險。 

值得留意的是,近年法庭考慮到這類罪行的猖獗程度,在一些初犯的案件有時亦會判以即時監禁。因此,如您面對涉及偷拍罪行的案件,應該盡早見律師,索取法律意見,以及提前準備求情所需的資料及文件,務求將監禁風險降到最低。 

初犯窺淫 (影裙底) 在法庭認罪 可能面對的判刑
社會服務令 (獲保釋)
感化令 (獲保釋)
監禁但獲得緩刑
即時監禁
索取報告 (但還押)

我可以在法庭不認窺淫罪,抗辯及無罪釋放嗎?

一如其他控罪,如控方證據不夠充分,或您確實有真實且合理的抗辯理據,您應當在法庭選擇不認罪,開庭審訊抗辯。

根據律政司的公開數據,裁判法院審訊的定罪率多年平均大約一半左右,另一半則是無罪釋放。 

由此可見,在合適的案件,不認罪並在審訊抗辯,依然有機會無罪釋放。 

審訊涉及複雜的法律原則與程序, 如您面臨涉及偷拍罪行的刑事起訴,並認為自己是清白及無辜的,建議盡快見律師索取法律意見,了解刑事審訊的程序與流程,以便準備抗辯的策略及準備工作。 

如您或家人朋友不幸成為店舖盜竊的被告,而希望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給予緊急的法律意見,在法庭認罪或在各級法院抗辯或上訴,可以聯絡本行的Whatsapp熱線 6103 0006或電郵本行安排免費初步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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