拘捕及保釋後 長時間依然未落案 我應該踢保嗎?

「律師,我應該踢保嗎?」

我們經常收到當事人這樣的問題,藉此講解。

「踢保」即被警方拘捕及得到保釋後,到警署報到時,拒絕再簽繼續保釋的文件。

踢保有利有弊。

好處是警方可能立刻無條件釋放並退回保釋金,這樣的話,你不用再到警署定期報道,節省很多時間。

壞處是警方認為證據充分的話,有可能直接落案及將你帶到法庭, 並在法庭申請押後案件等待進一步調查(所謂holding charge),並讓法庭開出保釋條件。這樣的話你依然需要定期到法庭上庭及報到,更麻煩。

除此以外,即使獲警方無條件釋放,一旦警方調查完結並決定落案時,可能不會預先通知直接出拘捕令將你拘捕,例如可能突發上門,或在你離境或入境時直接再次拘捕。這樣影響更大,也更為尷尬。

值得留意的是,大部分刑事案件沒有訴訟期限,因此再拘捕可能數年後隨時發生,不確定性更大。

因此我們通常不建議踢保,但當然,最終決定由當事人自行衡量利弊後自行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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