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行民事索償,如其他訴訟一樣,傷者身為原告人有舉證責任,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對方疏忽,以及證明自己的損失。
一般而言,傷者需要提交口供,醫療報告及病假紙,以及收入證明例如稅單等的文件。
聘用律師後,律師會協助你處理絕大部分文件工作,例如律師信以及存檔法庭的入禀文件等。 你只需與律師保持溝通並給予律師清晰的指示即可。
因此,聘用了合適的律師團隊,積極跟進及聽取律師法律意見行事,進行意外索償並不算很麻煩。

陳柏豪律師為香港執業律師,是CPH Legal的主任律師,專門處理意外及災難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索償,工傷賠償案件,刑事抗辯及商業訴訟案件。 私人執業的同時,陳律師亦由香港政府律政司委任為外聘檢控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