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意外受傷 我可以申請法援進行民事索償嗎?

根據《法律援助條例》的規定,任何人 (不論是否香港居民) 如遭遇法律案件,只要通過「經濟審查」(Means test)及「案情審查」(Merits test),便合資格獲得法律援助 (Legal Aid),由政府以公共資源協助聘用律師處理案件。

法援證書批出後你可要求法援指派指定律師處理。

CPH Legal的律師在法援名冊上,經常代表意外傷者索償。如符合法援資格的話,您可申請並要求法援指派我們律師行協助索償:

律師行: 陳柏豪律師事務所
律師名稱:陳柏豪律師
電話:2668 8898
傳真:2553 7788

法援辦事處地址:

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5樓(近金鐘港鐵站) ;或

九龍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地下(毗鄰旺角東港鐵站)

請親身前往法援辦事處索取表格填寫後交回法援。 除親臨法援辦事處外,你亦可嘗試登入法援網站並填寫網上表格申請,網址如下: https://www.lad.gov.hk/chi/las/civil/ap.html

本文作者:陳柏豪律師, LLB, LLM, PCLL 及專業法律團隊
陳柏豪律師為香港執業律師,是CPH Legal的主任律師,專門處理意外及災難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索償,工傷賠償案件,刑事抗辯及商業訴訟案件。 私人執業的同時,陳律師亦由香港政府律政司委任為外聘檢控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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