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文睇晒:在香港養狗的法律責任

狗牌與打針

  • 養狗狗,五個月大必須向漁護署申請狗牌
  • 要去獸醫診所打防狂犬病疫苗
  • 每三年續牌,再打針
  • 違法可被罰HK$10,000

(第421章《狂犬病條例》)

唔綁狗帶犯法?

  • 公眾地方必須綁狗帶,不論狗隻大小
  • 例外係置身郊野公園或大海游泳時
  • 違法可被罰款HK$10,000 -25,000及監禁3個月 (大型狗隻 = 20kg)  小心!

(《狂犬病條例》 &《危險狗隻規例》)

咬人點算? (刑事責任)

  • 狗狗咬人的話,會被送往隔離設施
  • 狗主如未採取合理措施避免狗狗咬人,可被罰款HK$10,000元
  • 如狗狗被蓄意激怒先咬人,係抗辯理由

(《狂犬病條例》)

咬人點算?(民事責任)

  • 狗主已知或合理地預見自己的狗狗會咬人
  • 例如有咬人前科
  • 一旦疏忽管束而咬人,需負民事責任
  • 需要賠償傷者損失

(普通法案例)

狗狗點解唔入得餐廳?

  • 狗主嚴禁帶狗狗入食物業處所內
  • 而食物業處所從業人員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狗入內
  • 違者可罰款HK$10,000及監禁三個月

(《食物業規例》)

大小二便 別做自私主人

  • 公共地方或樓宇公共空間便溺,而不妥善清理便便
  • 可被罰款HK$5,000元
  • 犯唔犯法都好,唔好做自私主人

(《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》)

Say No to 棄養寵物

  • 遺棄動物是嚴重罪行
  • 可被罰款HK$10,000元
  • 或監禁六個月!

( 《狂犬病條例》)

虐待動物 可即時監禁!

  • 殘酷對待動物可罰款HK$200,000
  • 或監禁三年!
  • 不論係寵物定野生動物
  • 動物唔識報警,目擊者請幫忙蒐證同打999報警

(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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