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行接受《明報》採訪,講解近期鬧得沸沸騰騰的「表證不成立」及「毋須答辯」案例。
刑事案中,究竟咩係 “ No case to answer”?
// …律政司去年就3宗均被高院原訟庭法官裁定「毋須答辯」的販毒案件,向上訴庭尋求釐清法律觀點,上訴庭後來指出兩名原訟庭法官犯錯,造成嚴重司法不公,又認為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中的「毋須答辯」程序應設上訴機制,以免控方無法就法官的錯誤決定上訴,令被告逍遙法外。
究竟「毋須答辯」是什麼?背後的理念是什麼?為何要修例?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等法律界人士,整理後解答相關疑問… /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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